國內

東姑麥潤:憲法至高無上 權力分立不容破壞

(八打靈再也5日訊)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裡東姑麥潤聲稱,權力分立是構成聯邦憲法基本結構的一部分,關鍵思想是防止專制或權力集中。因此,任何試圖破壞權力分立的企圖,皆被視為對憲政,特別是民主的侮辱。

Advertisement

她在第二天的亞太法律協會大會上發表特別演詞時表示,我國的國會不像英國議會那般至高無上,實際上,在這個國家的政府,沒哪一個機構比其他任何機構優越,只有聯邦憲法才是至高無上。在我國,立法和行政在某程度上是融合一起的。

她說明,由於立法和行政部門通過選舉獲授權來決定政府政策,因此,司法機構須行使其權力,確保這種決定政府的政策權力完全依法來執行。

ADVERTISEMENT

三權分立確保制衡存在

“真正的三權分立的淨效果確保存在制衡機制,而司法機構在監督公共機構,並確保每個機關不以任何方式侵犯憲法所賦予的權力方面,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

“談到在公共機構中憲政的作用時,司法機構在維護憲法方面履行憲法職能,其作用是確保憲法在形式或精神上獲遵守。”

東姑麥潤提及,法庭賦予憲政真正意義上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須努力確保其獨立性和作為制衡行政和立法的機構。

她引用了近日涉及三權分立的標桿性案例,包括2017年士毛月再也私人限公司對疊烏魯冷岳縣署行政官,及2018年英迪拉對壘霹靂宗教局局長等各造的案件,所做的裁決。

她強調,上述兩個案件都有效解決了1988年聯邦憲法第121條的憲法修正案,不能消除法庭的司法權的問題,這是法庭固有的權力,也鞏固了有關任何法律都不能削弱法庭進行司法審核的內在力量的觀點。

她也說,政府權力與個人自由間長久存在衝突,甚至在民主國家中亦相同,所以法庭負有重大責任。這方面,法庭須介入以保護國家主體的合法利益,從某種意義而言,基本結構學說和其包含的三權分立學說只是對憲政原則的重述。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