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材:禁煙告示牌放顯眼處 業者不會被罰款

(雙溪古月5日訊)衛生部副部長李文材強調,只要業者將“禁止吸煙”的告示牌放在顯眼的地方,就已經盡到作為商家的責任,他們不會被罰款,反之如果相關顧客無視相關條規,他們將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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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出席與雙溪古月診所醫療人員對話活動後,在記者會上這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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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至6月是禁煙緩沖期,如果衛生局取締人員發現公眾吸煙,一般會先給予對方勸告,如果發現對方不聽,後續就會開出罰單,通常罰款都是100至200令吉之間,常犯者將會被逐步提高罰款款項。”

 

他說,每一年因抽煙所導致的疾病就高達20億宗,如果商家想要設立吸煙區,他們可以將其設立在距離餐廳10尺外的地方,確保顧客不受二手煙影響。

 

從明年1月開始,衛生部將擴大禁煙區,全國所有冷氣和沒冷氣餐廳、咖啡店、露天小販中心、路邊攤將全面禁煙,李文材表示,希望馬來西亞能在2045年之時全面禁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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