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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豪:須拍照佐證 不滿車位罰款可上訴

(巴生8日訊)民眾在社交平台申訴稱沒將轎車停放在殘障人士停車位,卻接到巴生市議會開出的300令吉罰單。巴生市議員李富豪對此表示,民眾有權向巴生市議會提出上訴。
一名民眾在社交平台貼出2張巴生市議會所開出的罰單,並指與兩排停放在普通停車格的轎車,都無端端接獲市議會的開出罰單,理由是“阻礙為殘障人士預留的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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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兩張罰單上的資料,民眾是於本月6日早上10時許,在峇遙丁宜6路接獲的罰單,各別被罰款高達300令吉。另外,這名民眾也在張貼其轎車和其他轎車的照片,指都停放在普通停車位,並沒有佔用殘障人士停車位,因此通過社交媒體向大家尋求上訴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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