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欣當年以冠軍港姐身份在華人圈打開知名度,混血五官加上171公分高䠷身材,更讓她擁有「最美港姐」封號,經常被稱為大美人。而李嘉欣2008年嫁給富商許晉亨後選擇息影,淡出幕前,還爆出她月領港幣200萬元,但卻要遵守8條卑微家規,包括「禁止回娘家過夜」,在網上引起瘋傳;其實李嘉欣早已出面辟謠,直言有這些家規就不會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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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李嘉欣與許晉亨結婚後,升格豪門媳婦,還有傳聞李嘉欣每個月有港幣200萬元(約1,219,117令吉)零用錢,但奢華生活背後卻有8條不平等家規,包括「1、一億禮金一次給過,女家日後不獲許氏名義給予家用;2、如非必要,嚴禁返回娘家過夜;3、每逢大型習俗節慶時需跪地叩頭斟茶;4、一周至少兩晚留家吃飯;5、如非必要,不在幕前演出;6、行事低調,在外不多言;7、品行端正,減少暴露衣著;8、嚴禁在當街做出過份親熱之舉」。
但李嘉欣早就正面回應,「其實公公婆婆很新潮的,如果有這些家規,我就不會嫁過去了。難道去受罪嗎?」,另外她也經常在社群分享穿泳裝的照片,直接打臉「減少暴露衣著」這一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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