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未發執照予電動滑板車業者 檳市廳勸勿租借路上騎

(檳城19日訊)檳島市政廳強調,當局並未發執照予業者經營電動滑板車(e-scooter)活動,勸告公眾勿租借在道路上騎乘,否則須自行承擔責任。

執法員在古跡區勸告使用電動滑板車的少年。(取自檳市廳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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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昨晚連同檳州陸路交通局和警方,再次在喬治市古跡區一帶巡視電動滑板車活動情況。

當局今早發文告說,上述巡視活動是要確保古跡區道路對所有使用者是安全的。

“根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54條文,電動滑板車被禁止在道路上使用,這類微型機動車只被允許在人行道旁或遠離道路的地區使用。”

當局強調將持續與檳陸路交通局和警方合作監督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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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員在古跡區勸告使用電動滑板車的少年。(取自檳市廳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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