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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產子棄嬰頻仍 RRAAM:大馬體制失敗

(吉隆坡21日訊)大馬生育權利倡導聯盟(RRAAM)聲稱,檳城的18歲女生未婚產女後,涉嫌將初生嬰兒拋下樓的事件,只是我國體制失敗的其中一個癥狀。

聯盟的研究與宣傳顧問阿米娜羅瑟和名譽秘書蘇峇塔拉發表文告表示,女生正面臨謀殺罪的審判,一經定罪將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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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許多少女和婦女缺乏有關防範資訊,及缺乏處理意外懷孕所需的支持;社會壓力只會引起恐懼和恐慌,特別是對於少女和那些在意外懷孕時,對未婚女性將遭受恥辱深知肚明的婦女。

聯盟強調,盡管制定了嚴厲法律來阻止青少年懷孕和棄嬰,但報告顯示,我國每年平均有100多名棄嬰。而根據警方統計數據,每3天就有一宗棄嬰案,而且這只是冰山一角,因為這些案件只是已被發現的案例。

文告表示,限制獲取訊息和拒絕獲取健康權,使年輕女孩和婦女處於軟弱和完全恐懼之地,並影嚮了她們做出知情和賦權的決定的能力。

“我們認為,社會和政府機構都可發揮強大而積極的作用,對棄嬰的討論進行去污名化、促進獲得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權利的機會,並為女童和婦女建立一個較沒評判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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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4策略保護女權

聯盟建議實行4大策略,以保護女童和婦女權利,並遏制日益嚴重的社會病,包括:

1.全面性教育(CSE)。初級的預防方法是提供有關如何在性生活中保護自己,及如何安全處理意外懷孕的教育和資訊。研究顯示,性教育會降低高風險性行為,並提高一個人性活躍的年齡。

2.避孕。每個人都需和可獲取有關適合其生活方式的各種避孕方法資訊。此外,由於擔心“被說教”,提供非判斷性避孕服務至關重要。此行為盡管是善意的,但卻會產生疏遠感,特別是對於需獲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務的青少年,這迫使他們暗中做出決定。

3.終止妊娠(TOP)。許多婦女對安全的墮胎服務一無所知,結果,許多人轉向在網上出售未註冊的墮胎丸,或通過不人道手段丟棄嬰兒。為流產去污名化將能大大減少棄嬰情況,為女童和婦女提供更多繼續接受教育的機會、職業發展、避免經濟負擔和壓力,並減少意外懷孕對她們身心健康帶來的影嚮。

4.非審判服務。在公共和私人醫療服務機構中,都應實施對提前終止妊娠和意外懷孕的無偏見支持。醫護人員在為面臨意外懷孕的女童和婦女,不論其年齡、種族、宗教或婚姻狀況,提供非審判性和同理心的支持服務方面,可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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