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霹國內地方

替友人顧狗 狗卻咬傷人 單身印婦判無罪釋放

(太平17日訊)替友人照顧狗兒但狗兒卻咬傷人,單身印婦今日被判無罪釋放。

被告為47歲莎羅查蒂薇(廚師),育有7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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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控于2021年7月10日下午5時20分,在拉律丁住家因為疏忽導致其飼養的狗兒咬傷了努麗米(12歲)的手臂,抵觸刑法第289條文(疏於看顧動物并導致他人受傷)。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6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於去年9月被控上推事庭,但基于當時法庭仍未接到傷者的醫藥報告而將案件展延,被告獲准以500令吉保釋。

上述案件于今日下判,推事阿迪芭判被告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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