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抵押房屋 助人解決阿窿債 葉一德 因欺騙罪坐牢18月

(新山5日訊)在5月舉行的第14屆全國大選中,以獨立人士身份上陣並敗選埔來國會議席的柔佛人民社警前主席葉一德,以可協助申請到可負擔房屋為由騙取33歲女子2500令吉,在欺騙罪名下被判處坐牢18個月和罰款2500令吉。
今日早上8時許,59歲的葉一德在一名友人的陪同下,到新山法庭面控。
控狀指他於7月3日下午1時30分左右,在士姑來順和花園一家銀行,向一名33歲的華裔女子表明可以協助對方取得可負擔房屋,讓對方交付2500令吉作為按櫃金,可是女子最終並未獲得房屋。
在刑事法典420欺騙條文下,一旦罪成,必須坐牢不少過一年但不超過10年,並施予鞭刑和罰款。
推事茜蒂哈嘉在葉一德認罪後,判處他坐牢18個月和罰款2500令吉,刑期從今日開始,要是他無法繳付罰款則須以坐牢一個月代替。
求情稱年事高盼縮短刑期
葉一德在茜蒂哈嘉下判前說,他年事已高,希望能縮短刑期。
他在開庭前向媒體說,由於有人報警,所以他於8月24日向警方自首,被扣留在丹絨古邦扣留所6天,過後以3000令吉由一名友人保外候審。
他指出,在自首後,他已辭去所有的社團職務,因為他不想連累社團。“我覺得我做錯,我會面對和扛起責任,不會逃避。所以,我沒有聘請律師,由推事決定我的刑罰。”
他也說,為了還債,他已變賣名下的屋子和咖啡店,可是仍無法償還有關數目。
不過,他沒有說明債務數目,只表明有數十萬令吉。
助人解決債務抵押房屋給阿窿
曾經協助不少人解決大耳窿追債問題的葉一德聲稱,在走投無路下,他把房產押給大耳窿套現。
他說,他因協助他人申請可負擔房屋及外勞才會欠下大筆債務,數額逾50萬令吉,就算賣了房子和咖啡店都不夠抵債。
他指出,他在7月中旬曾喝蚊油自殺,以便了斷所有債務問題,不過被人民社警成員救回。
他說,他共協助20人申請可負擔房屋以及30人申請外勞,並從中抽佣,可負擔房屋費用是2萬5000令吉,外勞申請費用是4500令吉。
他也指出,他沒有“跑路”或躲到沙巴,因為警方在他獲得保外後,曾提醒他基於安全問題,最好不要回住處,所以他離開新山一段時間。
發佈音頻稱已自首面對法律制裁
葉一德在星期二深夜發佈一段音頻,指他已向警方自首以面對法律的制裁。
在這段長1分28秒的音頻中,他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並指一切都是交易:“成功是應該的,失敗就變成欺騙案。”
他也籲請受害者報警,並表明對事件無話可說。
葉一德近年來屢屢處理多宗民生投訴案,近日被指收了一筆款項以處理外勞准證及房屋申請事宜之後,未給予交代。
網上人肉搜索葉一德的貼文顯示,案件涉及的款項達數十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