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義楊志恆關係密切‧控方:如飛雁形影不離

(新加坡)備受矚目的明義法師被控失信案連日續審,明義和楊志恆被控方形容為“形影不離的飛雁”。

控方指楊為了幫明義這個師父、雇主和密友,才到法庭辯稱他在去年3月26日向商業事務局所作的部份口供書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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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稱,明義早在2006年底或2007年1月初就已知道5萬元“買木雕佛像”的故事是虛構的,但楊卻聲稱他是在去年1月才從香港打國際長途向明義表明。

主控官指楊的證詞與明義的版本相符,把他和明義比喻成“形影不離的飛雁”。

記者結合控方過去一週的舉證,以及兩方供詞與兩人出庭舉動,可看出明義與楊志恆的關係是如何的密切︰

出庭同乘一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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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審至今,明義和楊志恆共乘一輛車到法庭,離開時也一樣;但庭內卻刻意形同陌路,無論是等候開庭,還是休息時間,兩人都分開坐,沒有交流,休庭後也各走各的。

出國同住一房

楊志恆供稱,他來新時跟明義一起住在福海禪寺。他和明義出國時也會同住一酒店客房,還一起在高級餐館用餐。

楊刷爆明義信用卡

明義給楊志恆至少3張信用卡附屬卡,後者第一次用就把卡刷爆;明義讓後者成為萊佛士城市俱樂部的附屬會員。

控方揭露,楊志恆離開仁慈後,仍繼續刷明義的卡消費。

主控官也提呈2001至2006年間的信用卡賬單,指楊享受奢華生活,月入4700元,每月信用卡賬單卻動輒近萬元。

楊不做空少當明義助手

楊志恆2000年參與香港香海正覺蓮社活動時,認識擔任此社副主席的明義。

楊在庭上承認,他過後因尊敬明義,決定放棄約4700元的國泰航空空少一職,離開香港的家人到仁慈醫院當明義助手。

明義把薪水給楊

根據庭上證據,楊在2004年11月獲人力部批准的就業准證前,就已在仁慈醫院上班。當時,明義調整自己的薪水,把調高的部份當薪水付給楊志恆。

為了聘請無就業準證的楊志恆,明義曾遭人力部嚴厲警告。

聯名海外置產

主控官出示文件證明,楊志恆和明義在澳洲墨爾本先後聯名購買兩個價值不菲的房地產。

2002年2月,兩人聯名買下一棟兩層樓獨立式洋房,並在兩個月後以139萬澳元賣掉。2004年8月,兩人買下同區的一個有私人電梯直通的公寓閣樓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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