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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徵新產業盈利稅 專家教你如何規劃

(檳城14日訊)置產是每個馬來西亞人的夢想,同時也被視為金錢保值增值的最佳保障。作為一項長期投資,產業的價值會隨年增漲,一般能在脫售時為持產者帶來可觀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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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專家鍾貴發博士說,這筆盈利在術語上被稱為“應徵稅收入”,是以房產出售時的售價或市價減去當年買房的價格,再減去售房及買房時的相關費用來計算。

他指出,而在國內脫售產業所得的“應徵稅收入”可被徵收“產業盈利稅”或是“所得稅”,兩者選其一,這視乎脫售的產業是屬於“投資”或是“投機”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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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前者被徵收產業盈利稅而後者則會被徵收所得稅,現有的稅收制度下,個人若持有產業超過5年, 脫售產業所得的盈利屬於長期投資的“資本獲利”,無需被課徵所得稅,同時間也無需繳納產業盈利稅,這項無稅便利是現有投資者作為產業規劃的重大考量。

售逾5年房產須繳稅

“規劃往往不及現實,早前公佈的財政預算案提及,從2019年1月1日起,個人(公民或永久居民)脫售持有超過5年的產業(第2間或以上的房產)也必須繳納5%產業盈利稅,公司、外籍人士或是非永久居民需繳納的產業盈利稅也從原本的5%調漲至10%。”

他指出,5%產業盈利稅適用於超過5年持產期的房產脫售,因此無論是30年、20年、15年、10年或6年的產業脫售,一併需繳稅。

“產業盈利稅是根據脫售盈利(應徵稅收入)來計算,盈利的的幅度取決於持產期的長度,由此可見新制度的5%稅率下,持產期越長,盈利幅度越大,需繳的產業盈利稅就會更高。”

他直言,有意脫售超過5年持產期的產業的個人需把握2018年結束前這個能享有0%產業盈利稅的最後黃金時期。

“持產期有如30年、20年、15年之久的個人,可以考慮在此黃金時期以市價將產業賣給一間公司以換取股權,屆時作為賣家的個人所獲的盈利就無需繳付產業盈利稅,不過前提是,作為買家的一間公司必需以市價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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