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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沙馬朱組屋管理層憂加劇拖欠 冀土地局暫緩自行還稅

(吉隆坡16日訊)聯邦土地局將於明年1月1日起對吉隆坡所有分層地契業主落實新措施,即業主可自行到土地局攤還地稅,而無需通過各自的管理層,這讓旺沙馬朱第二區7棟組屋的管理層擔憂這會加劇住戶拖欠管理費的情況,因此籲請土地局暫緩執行這項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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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沙馬朱第二區組屋管理層聯合主席林清福今日聯同該區7棟組屋的管理層代表召開記者會指出,在新措施下,業主在無需通過管理層即可辦理轉名手續,如果有關的業主拖欠管理費,管理層無從追討被拖欠的管理費,同時管理層也不知道誰是新業主。

“以往的做法,一年一度的地稅是由管理層一次過先支付,當業主要轉讓或出售單位時,需向管理層索取一份同意書,證明已還清所有管理費,並且加上一份地契副本,才可以到土地局進行轉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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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需向管理層索同意書

他說,如果土地局答應替管理層把關,規定業主需向管理層索取同意書,旺沙馬朱第二區組屋管理層就會贊同這項新措施,因為畢竟這可以減輕管理層的負擔,否則土地局必須慎重考慮暫緩執行這項新措施。

他補充,這項新措施是針對房屋、商業單位和工業單位的分層地契業主,受影響的層面很廣。

林清福透露,旺沙馬朱第二區7棟組屋有3300多個單位,目前住戶拖欠管理費的情況仍受到控制,如果土地局於明年落實新措施,住戶拖欠管理層的情況恐怕會失控。

他表示,該區組屋每個單位每月的管理費只是區區30令吉,可是依然有住戶不償還,導致拖欠大筆管理費,即便管理層通過法律途徑對付有關的住戶,住戶仍不肯還清欠款,讓管理層沒轍。

另外,林清福揭露,有些律師樓冒充組屋管理層發出同意書給其客戶,讓拖欠管理費的客戶順利為自己的組屋單位完成轉名手續,導致買者最後需承擔前屋主拖欠的管理費責任。

他說,他們會聯繫旺沙馬朱區國會議員拿汀巴杜卡陳儀喬以進行對話,希望後者可以給予幫忙。

旺沙馬朱第二區F區和G區組屋管理層財政許佩良透露,F區和G區共有760個單位,住戶拖欠管理層的總數額累積高達60萬令吉,管理層對此問題已束手無策。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旺沙馬朱第二區A區組屋管理層秘書何德榮、B區主席再亞哈和秘書蒂努莎、C區主席巫明基、D區主席黎金榮、E區主席段生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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