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旺朱乃迪:鞭3下肉已掉出來 鞭刑殘酷擬探討

(布城21日訊)掌管國會和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說,鞭刑較為不人道、殘酷及落伍。因此,在取代強制死刑罪行的替代刑法方面,鞭刑的刑罰也應讓法庭酌情決定。

他在出席“大馬一家研討會:成就和希望”座談會後受詢時表示,目前該部、總檢察長辦公室和其它相關的部門合作,進一步探討和研究替代刑法,以取代11項涉及強制死刑的罪行、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販毒)的罪行和22項可判處死刑但交由法院酌情決定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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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朱乃迪認為,鞭刑較為不人道、殘酷及落伍。因此,鞭刑的刑罰也應讓法庭酌情決定。

他聲稱,廢除強制死刑,改由法庭酌情決定的罪行替代懲罰屬降低刑罰,因此也需一併探討其它刑罰,包括鞭刑。

他認為,要重新針對鞭刑展開研究及探討,鞭刑15下屬太過分; 鞭刑2至3下,肉已掉出來,所以覺得需重新探討,可能外界會不認同其看法。

針對為何不建議完全廢除鞭刑一事的提問,旺朱乃迪回應指,減少鞭刑屬他個人意見,尚未有任何決定,需成立技術委員會展開研究,同時也需聽取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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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個人認為,更適合的方式是讓法庭酌情決定,而非直接規定所有刑罰。如果有人很殘暴,他逮捕人、虐待等手法很殘忍,法庭可針對案情酌情決定,不需排除所有。

“如果需要監禁40年,鞭刑15下,為何不可降低鞭刑?如從15下到5下,在這情況下,法官無論多生氣或不滿,都不能判超過5下的鞭刑。”

旺朱乃迪說,鞭刑的最佳替代方案應是伊斯蘭的鞭打刑罰。

他表示,目前政府積極針對監獄、司法等進行改革,也需將鞭刑納入其中。鞭刑源於過去殖民時代,目前很多國家已廢除鞭刑,包括英國,所以不解為何大馬仍要保留相關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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