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旺朱乃迪:涉19法律 支出大增 總檢長 檢察官 兩權分立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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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晉4日訊)首相署部長(國會及法律事務)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說,政府仍在研究總檢察長與檢察官兩權分立建議所產生的影響。
他說,針對總檢察長和檢控官兩權分立課題,國會及學術界一直都在討論,而他本身也抱著支援立場,惟這需要詳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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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部長角度,這不是簡單課題,雖然世界上很多國家,包括共和聯邦制國家都實行總檢察長和檢控官兩權分立。”
他今日在甘榜實仁甲清真寺主持購買土地首付款項移交儀式後,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欲實行總檢察長和檢控官兩權分立,需要修改多達19條法律及憲法條文,以及牽涉增加政府支出。
“早前修改涉及建國契約及反跳槽的憲法條文已經花費極大精力及時間,更何況是要修改19條法律及憲法條文。”
他表示,總檢察長和檢控官兩權分離,意味著各自需擁有專屬辦公室、職員及顧問團等,不能共享,這也意味政府支出會增加,增幅尚是未知數,可能一年數百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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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控者能否上陣 選委會定奪
另一方面,旺朱乃迪說,被提控上庭者能不能競選代議士,只有選舉委員會才能決定。
他在新聞發佈會上詢及有觀點認為被提控上庭人士沒有資格競選時,表示自己從未說過任何人沒有資格競選,只有選委會才能決定。
“選委會可基於特定原因,禁止某人競選代議士,若對方不服,可以帶上法庭挑戰。”
旺朱乃迪解釋,涉及人民代議士資格的法律,與競選代議士的法律不同,只有選委會有權力評估相關人競選代議士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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