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朱乃迪:年底落實18歲可投票 已指示選委會執行高庭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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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7日訊)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在政府還未決定是否對古晉高庭裁決聯邦政府和選舉委員會必須在今年底前實施18歲投票政策的上訴之前,他已指示選舉委員會(SPR)依據法律賦予的權力,先著手執行古晉高庭的諭令。
政府未決定上訴與否
他說,法庭作出的裁決無疑是一項法律,必須接受及落實。
“基於這一點,我指示選委會先進行砂拉越法庭的這項諭令,盡管還有很多法令需經過提呈國會的程序以尋求批准。 而選委會本身也有一些特定權力可以去執行法庭的諭令。”
旺朱乃迪今日前往選委會總部與該會的管理層開會後召開新聞發布會指出,從法庭的角度來看, 政府沒有輸,因為法庭裁決與政府原先決定在2022年9月之後落實18歲選民自動登記及投票,跟高庭現在指示聯邦政府及選委會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執行,兩者只是時間的差距而已。
“我們現在只是要推前執行,而政府(總檢察署)也還未決定是否對此裁決提出上訴。所以,砂州法庭的判決依然保持有效。”
“至於政府是否上訴?我所知道,到目前為止,政府還沒決定,因此法庭的諭令被視為法律。”
“當然,選委會必須依據法律所賦予的權限范圍去執行應該做的事。”
18歲投票和18歲自動登記為選民為前朝希盟政府在2019年執政時,在國會上下議院通過的修憲法案,但在國盟於2020年3月上台執政後,遲遲未落實。
旺朱乃迪解釋,選委會在盡決落實18歲投票的議題上面對的幾項障礙,包括迄今還有很多選民沒有改地址及很多已經去世了,其家人卻沒有向國民登記局投報。
他披露,根據選委會的統計,目前尚未向選委會登記的選民人數高達560萬,當中18至20歲者有119萬人,21歲以上高達 441萬人。
“這個就是選委會面對的問題,很多人之前登記選民的住址跟他後來居住的地址不同,又有的選民去世之後,家屬沒有向當局報備,使到選民冊內的記錄還有160歲的‘選民’,而選委會也無權從選民冊刪除他的名字,除非有實質的證明。”
古晉高等法庭司法專員蕭亞歷山大今天批准5名19至20歲的砂拉越青年,針對聯邦政府推遲實施投票年齡從21歲降低至18歲決定之司法檢討的申請,並發布2項指示給聯邦政府及選委會。
另一方面,旺朱乃迪也表示,他接任首相署部長職後,將著手3項改革即國會議會改革包括建議恢復在1993年被廢除的國會服務法令、制定新法令取代過時的1952年國會特權法令、全面修改國會議會常規,以適應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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