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訊)國會上議院主席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說,他將建議制定新的議會常規,以便除了首相,國家元首也能夠要求召開國會上下議院會議。
他今日出席《深入探討馬來西亞的民主:確保聯合政府和懸峙國會正常運作》圓桌會議報告發佈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說,聯邦憲法第55條文闡明,國家元首可以在任何時候要求召開國會會議,但是現有的國會議會常規裡並沒有這一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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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是我要實現的,我的建議是,當議長接獲國家元首的御令,議長須通知首相,而不是尋求首相的同意。通知首相之後,再發出通知給所有議員。”
他指出,此新的議會常規建議,將適用於上議院和下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