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日萊峰山腳下活埋案 礦物局:因挖金引發

(雙溪大年25日訊)針對2名馬來男子在日萊峰山腳下尋金被活埋一事,礦物與地球科學局總監拿督沙哈依芬迪証實, 土崩事故是因為挖掘活動引發,並非自然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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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檳吉玻礦物及地質學局不曾發出在案發地點批准開採許可。

沙哈依芬迪今天發表文告指出,他們與吉州測量與圖測局(JUPEM Kedah)查證,事發地段或為政府地。檳吉玻礦物及地質學局一站式中心,也未曾接到該地段的土地開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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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補充,非法礦物挖掘活動的執法權隸屬州政府,因此他籲請州政府透過吉打州土地與礦物局展開調查,也籲請州政府更頻密的執法,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他說,根據該局所得資料,該地段被挖出的洞口深度達12公尺,洞口直徑為20公尺乘15公尺,導致洞壁不穩定;有關地點的地質由沙土和石頭組成(30公分至3公尺),土地傾斜度約為20度。

在本月22日,日來峰山腳發生土崩事故,當時天氣良好沒下雨,2名死者的遺體於23日中午被搜救隊伍尋獲,死者証實是現年68歲的末諾沙亞里及52歲的羅斯蘭,倆人在此處尋金已有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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