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放宽武器出口 菲拟采购护卫舰

(东京21日综合电)日本政府今天修订“防卫装备移转3原则”及运用方针,使得具备杀伤能力的“武器”原则上能出口,消息说东南亚在内的多个国家都对日本的防卫装备充满期待,其中被具体点名的是菲律宾,据传有意采购护卫舰,强化对中国的吓阻力。
日本政府今天透过内阁会议及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阁僚会议,完成“防卫装备移转3原则”及运用方针修订,取消原先限定于救难、运输、警戒、监视、扫雷共5类型用途限制,允许出口“自卫队法”所定义的“武器”,也就是具备杀伤敌人或破坏物体能力的装备。
移转对象仅限于与日本签署防卫装备与技术移转协议的国家,目前包括美国、英国、澳洲、印度、菲律宾及法国共17国,如果加上正在谈判中或尚未生效的国家,未来可能增加至约20国。《日本放送协会》(NHK)报道,随着限制被撤除,日本今后预计会与各国针对武器出口展开更具体协议。
其中,菲律宾因为近年来与中国在南海主权问题上的对立加深,为了强化吓阻力,在考虑采购即将退役的日本海上自卫队“Abukuma”型护卫舰。
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高层推销”,并计划于黄金周连假访问菲律宾,与菲律宾国防部长特奥多罗举行会谈,商讨购舰事宜。
此外,据传印尼也有兴趣采购日本的潜水舰。
小泉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表示,“这次修订有助于强化同盟或同志国的吓阻力与应对能力,同时也有助于维持并强化我国的防卫生产与技术基础。今后也将持续依据3原则,在至今坚守作为和平国家的路线下,更加严格且慎重地判断是否进行移转。”
“我国的防卫装备受到各国不同的需求与期待,也有国家对采购即将退役的护卫舰表现出兴趣。为了地区与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我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国的高层推销。”
根据规定,每项出口案事后须向国会通报,由于仅为事后报告,未要求事前批准,被认为约束力有限。
中道改革联合干事长阶猛表示,如果在未经国会参与下,由政府毫无限制地进行“武器”出口,恐将动摇和平国家的根本。应该确保由国会体现民意,并发挥制衡作用;公明党代表竹谷敏子表示,对于具有杀伤能力的“武器”出口,目前尚未充分取得国民理解,在政府说明不足的情况下做出这项决定,实在令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