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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敲定家暴防止法 涵蓋精神家暴

(東京26日訊)日本內閣會議周五敲定《家庭暴力防止法》修正案,把用語言、態度等折磨對方的“精神家暴”,納入《家庭暴力防止法》修正案草案的涉及範圍,並加強罰則,提高對受害者的保護力度。政府力爭在本屆國會通過修正案,明年4月1日開始實施。

明年4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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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家暴形態近年來呈現多樣化,如“讓對方長時間跪坐訓話”、“限制對方行動和交友範圍,置於自己控制之下”。據內閣府披露,24小時運作的反家暴諮詢機構收到的諮詢中,大約60%包含“精神家暴”。修正案在受害類型中添加了“對自由、名譽、財產的脅迫”,若出現需要就醫的精神損害,法院可下達保護命令。

此外,修正案將保護令禁止接近和電話聯繫的時間從目前的半年,延長至一年。同時,強化罰則,若施暴者違反保護令,處罰將從現行的一年以下監禁或100萬日圓(約3.25萬令吉)以下罰款,增至2年以下監禁或200萬日圓(約6.5萬令吉)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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