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日修例嚴懲網暴 侮辱罪可囚一年

(東京14日訊)日本參議院昨天通過一項加強懲罰網絡欺凌的刑法修正案,任何人在網上對他人作出侮辱性言論,一經被裁定侮辱罪成立,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30萬日圓(約9894令吉)。在野黨議員擔心,新例可能限制民眾的言論自由。

憂扼殺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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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22歲女子職業摔跤選手木村花在2020年因在社交平台遭中傷而自殺,2名涉案男子最終各被罰款9000日圓(約297令吉),被各界批評判罰太輕,要求修例加重罰則的呼聲高漲。

修訂後的新法例,侮辱罪最高刑期由入獄30天以下,大幅提高至一年,最高罰款則由一萬增至30萬日圓,公訴時效亦由一年延長至3年。新例將於近期頒布,20天後正式生效,然而哪些言論才構成侮辱則未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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