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溪大年18日讯)一家运输公司在未持有环境局运输执照的情况下,非法运载电子废料等受管制废弃物,今日在双溪大年第二地庭认罪,被判罚款3万5000令吉。
吉打州环境局主任莎丽法发文告指出,法官纳兹娃在该公司董事兼被告承认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18(1A)条文的控状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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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吉打州环境局于2025年10月22日,在普通行动部队(PGA)玲仑队协助下,在仁岭通往武吉士南卯路段截查3辆拖格罗里,并发现车上载有多个“巨型塑料袋”,内含混合电子废料、塑料废料及废铁等受管制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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