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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定能否自理包括財產 高庭准讓敦三美精神鑒定

(吉隆坡11日訊)高庭今日批準國大黨前主席敦三美威魯的兒子拿督斯里威爾巴里上議員,讓其父親接受精神鑒定的申請。

威爾巴里是在去年12月2日入稟訴訟,並將三美威魯列為答辯人。他尋求取得庭令,以斷定其父親的精神狀況,以及也是工程部前部長的三美威魯,是否有能力自理和管理個人事務,包括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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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黃祈琳今日在內庭聆聽雙方的陳詞後,援引2001年精神衛生法令第52條文,批準威爾巴里的申請。

威爾巴里的代表律師大衛馬修在庭外對記者說:“法庭批準這項申請,但我不可以透露有關這項調查(精神鑒定)的詳情。”

他指出,法庭也駁回一名自稱是三美威魯妻子的婦女米蓮羅莎琳(60歲),所提出的申請,以介入此訴訟。

“法庭在聆聽雙方的陳詞後,駁回米蓮尋求介入此案所提出的申請,並需支付5000令吉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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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不願透露此事的詳情。

三美威魯一方的律師是普雷姆,米蓮的律師是拉美斯。

威爾巴里在訴訟中,也要求定下一個日期、時間和地點,以援引2001年精神衛生法令第52條文展開一項調查,旨在鑒定其父親精神失常的時期。

威爾巴里說,如果答辯人被發現精神失常,以及無法自理及管理個人事務,他將尋求數名個人包括他本身及律師拿督維再也被法庭委任為委員會成員,以管理三美威魯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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