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

新邦葫蘆頂子弒父案 吳健南義務為被告抗辯

(日叻務21日訊)去年11月18日早上在森州日叻務新邦葫蘆頂發生的兒子殺父案件,今早再度在瓜拉格拉旺推事庭過堂,基於冠疫標準作業程序,39歲被告鄧志明並沒有被警方從馬六甲扣留所跨州帶到森州的法庭。而馬華公民社會運動局主任吳健南律師基於人道立場,今早正式入稟法庭,將義務成為被告的代表律師。

吳健南今早與助手及馬來西亞監獄弘法會成員廖淑琴,一起出現在瓜拉格拉旺推事庭,馬華日叻務區會主席薛智義、馬青日叻務區團蕭健駿也到場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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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淑琴說,她經常到監獄弘法,本身也是新邦葫蘆頂人,也認識被告及死者一家人,並對這家人,尤其是被告從小的遭遇同情,在獲得被告婆婆同意後,決定設法找律師為他抗辯,希望能夠脫離死刑判決,最終找到吳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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