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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巴剎路邊攤主抗議搬遷 希望能合法化原地謀生

(檳城20日訊)在新港巴剎路邊擺攤多年的攤主,因接獲檳市局罰單及不可繼續擺攤指示,心急前往峇央峇魯區國會議員服務中心尋求協助時,對於市議員陳順安提出的安置方案加以拒絕,並希望能合法化原地謀生。

上述巴剎路邊共有逾百名攤主,攤主們每週依據不同天數輪流擺攤,惟今日至少約20名攤主接獲罰單,並被指示明天不可再開檔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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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批攤主於今天傍晚前往峇央峇魯區國會議員沈志勤服務中心求助,由於後者人在外地,由檳島市議員兼該選區特別助理陳順安接待。

新港巴剎路邊攤主在峇央峇魯區國會議員服務中心外請願,希望不需搬遷,繼續在多年擺攤處地點。

陳順安允諾協助攤主們處理罰單及與檳市局溝通,但攤主們無法接受陳順安提出搬遷至新港巴剎後方停車場的方案,一度雙方陷入僵持。

該批小販代表林興吉(68歲)指出,該處小販經營多年,因不同原因無法取得合法執照,但對於當局提出搬遷方案則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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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新地點不僅搬運貨物不便,空間也狹小,開檔後就無空間置放存貨,小販們都希望合法原地營業。

陳順安接待上門請願攤主。

另一名小販代表安蘭(46歲、襪子小販)表示,新空間路段窄小,進去不便之餘,如果羅里上下貨,就會交通阻塞。

他說,現今生意很差,搬遷至新地點,恐怕生意更會一落千丈。

新港巴剎路邊攤,因時常發生交通阻塞,因此成為需搬遷主因。(陳順安提供照片)

陳順安指出,由於原有擺攤位置時常發生交通阻塞,危及行人與交通安全,他才呼籲攤主搬遷新地點,這對攤主、民眾都是雙贏局面。

他指出,入駐攤主只需繳付每年37令吉執照費與每日7令吉管理費就可合法化,並可獲得州政府、檳市局與縣屬辦公室各種援助。

他說,新地點將有更多客源,雖然所提出的安置方案不被眾攤主接受,但他會再嘗試說服攤主嘗試入駐新地點,若有不足之處再改善。

讓攤主營業的新港巴剎後方地段,已經設置完畢,惟攤主因設計問題拒絕入駐。(陳順安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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