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4日訊)農曆新年的標準作業程序生效期從原本宣佈的本月12日(年初一)和13日(年初二),更改為11日(除夕)和12日(年初一) 。
國防部媒體群組今晚約9時30分發文告指出,針對國防部高級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今午宣布的相關生效期有更改,即從本月12日和13日,改為11日和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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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群組強調,標準作業程序中只有生效日期更改,其他標準作業程序包括只能和同一家的家人吃團圓飯的條例依然保持不變。

(吉隆坡4日訊)農曆新年的標準作業程序生效期從原本宣佈的本月12日(年初一)和13日(年初二),更改為11日(除夕)和12日(年初一) 。
國防部媒體群組今晚約9時30分發文告指出,針對國防部高級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今午宣布的相關生效期有更改,即從本月12日和13日,改為11日和12日。
該群組強調,標準作業程序中只有生效日期更改,其他標準作業程序包括只能和同一家的家人吃團圓飯的條例依然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