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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廠查獲78非法外勞 負責人涉嫌包庇遭扣

(新山9日訊)柔佛州移民局接獲公眾情報展開突擊取締行動,在新山2家電子零件工廠查獲78名非法外勞,一名43歲的工廠負責人因涉嫌包庇也遭執法人員當場扣留助查。所有被扣留的非法外勞已被帶往北干那那移民局,以展開後續調查。

柔州移民局接獲民眾投訴後,突擊新山區內的電子零件工廠,查獲一批非法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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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州移民局局長拿督莫哈末魯斯迪披露,移民局早前接獲民眾投訴,指有關工廠聘請非法外勞,當局遂展開 “熟練行動”(Ops Mahir),於昨日(8日)掩至新山區內的2家電子零件工廠突擊檢查,發現有關投訴屬實。

他發文告說,在上述2項行動中,執法人員一共檢查了187名外籍及本地員工,最終確認當中有78名外籍員工未持有合法工作准證,有者則涉嫌持社交准證違法工作。

柔州移民局將所有遭扣留的外籍員工帶返北幹那那移民局,以展開後續調查

他指出,遭拘留者分別為68名緬甸籍女子、6名中國籍男子、2名中國籍女子、1名尼泊爾男子以及1名印尼籍女子,他們的年齡介於19至58歲。與此同時,莫哈末魯斯迪透露,執法人員也在現場扣留了一名本地男子,他是有關工廠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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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名未持有合法工作準證的外籍員工當場遭扣查。

當局將援引數項移民法令調查遭扣留的非法外勞,包括:1963年移民法令第11(7)(a)(濫用社交探訪簽證)條文;1959/63移民法令第6(1)(c)(無法出示有效入境證明)條文、155法令(沒有任何在馬來西亞合法逗留的通行證或許可證)和第15(1)(c)(逾期逗留)條文。

此外,針對本地籍男子,當局也會援引1959/63年(155法令)移民法令第56(1)(d)(保護非法移民)條文調查。

莫哈末魯斯迪重申,任何違反1959/63移民法令、1966年護照法令、1963年移民法令以及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ATIPSOM)的人士,移民局都會采取行動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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