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拆校舊事上庭‧發展商上訴505開審

(檳城)新中華小被拆校風波這樁“陳年舊事”最近再起漣漪。由於發展商將案件帶上上訴庭,新中董事部早前已接獲通知,告之這案件將於今年5月5日在上訴庭審理。如果新中董事部敗訴,或需支付發展商一筆巨額賠償。

新中華小董事長黃旭寬已經在3月初寫信給檳州政府,要求州政府協助學校應付這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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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旭寬今日(週四,3月18日)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說,此校早在2006年就將舊校舍的土地交還給發展商,而且這些年都相安無事,他不解為何會突然接到有關出庭通知書。

他說,由於時間緊迫,他們已經自行聘請律師應付這場官司,不過擔心敗訴後必須承擔巨額賠償,因此便寫信知會州政府。

盼政府提供協助

“雖然我們對這案件有信心,但還是擔心可能會敗訴。如果敗訴,我們希望州政府能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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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如果學校在這場官司中敗訴,可能會被要求支付賠償,這不是董事部有能力應付的。

不過,他強調,無論這官司出現怎樣的結果,都不會對新中華小目前的校舍和土地造成任何影響。

“此土地是州政府撥給新中華小,建築費則是董事部所籌獲,與這官司無關。”

律師:不影響校地

當年代表新中打官司的其中一名律師說,這宗官司的結果不會影響新中目前的校舍和土地。

他說,學校已經將舊校地交給發展商,相信發展商這次的行動是想索取導致這間公司工程展延的賠償。

新中華小位於前首相阿都拉的選區甲拋峇底的峇東新托。當年這間華小所處的校地因為被發展商所購買,因此面臨校舍被拆的厄運。

有關發展商於2005年12月2日嘗試強行拆除新中校舍,但受到當地居民與朝野政黨領袖的阻檔,導致發展商最終無功而返。

北海地庭於2006年1月判處發展商勝訴,允馬上進行拆校工程,但是在兩個小時後高庭諭令展緩庭令,直至高庭聽審為止,令新中華小成功逃過一劫。檳城高庭於11月1日正式推翻地庭的判決。

新中華小和發展商官司的演進表

1996年──威北一塊包括新中小學舊校址的土地,被地主轉賣給Motif Era有限公司。

2001年1月9日──Motif Era公司調高學校的租金,從每月50令吉調至300令吉。

2005年8月24日──Motif Era公司申請到庭令,並諭令校方必須離開校地及搬空校舍。

2006年1月5日──地庭裁決Motif Era公司勝訴,並發出庭令允許這間公司拆校。同一天,校方也向檳城高庭提出暫緩拆校的申請,獲得高庭批准。

2006年11月1日──檳城高庭推翻地庭的判決,以及駁回之前的兩項諭令。

a. 諭令一(2003年3月25日入稟):校方在獲得賠償後必須搬空校舍

b. 諭令二(2003年5月26日入稟):校方在沒有獲得Motif Era的賠償下搬空校舍

2010年1月20日──Motif Era公司向上訴庭提出上訴申請,這項申請將在今年5月5日在布城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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