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冬市會宣布明年起 商家招牌需註明爪夷文

(八打靈再也27日訊)彭亨文冬市議會今日宣布,該市議會管轄下的所有商家,必須在招牌及廣告牌上註明爪夷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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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冬市議會在其官方臉書上發文告指出,有關通令將在2020年1月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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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註明爪夷文字的商家,可被判每項罪行罰款最高250令吉。”

 

文冬並非首個實行此措施的彭亨縣市。今年9月,關丹市議會已宣布了同樣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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