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公會認為不可行‧禁酒不如禁煙

(雪蘭莪‧巴生)針對禁酒令的建議,《光明日報》電訪了我國一些公會,他們異口同聲認為此建議並不可行,除了並沒有帶來任何經濟效益之外,也使個人的權利被剝奪。

有者認為,如果真要實行一些禁令,禁酒還不如禁煙,因為煙對他人的影響大於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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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雜貨商聯合總會會長連興泉指出,此建議猶如開倒車,不應該實行。

他說,這項禁令一旦實行,對業者的影響可大可小,遊客也會卻步。

“我們可以看到,在蘇丹街有許多遊客在晚上時喜歡在那裡小飲,他們並沒有鬧事,只是喝酒,氣氛也很好,如果禁令實行,那我們社團或喜慶一些活動都不能飲酒,那氣氛會大大減低。”

他認為,在經濟低迷的現在,如果再實行禁酒令,將會引發連鎖效應,包括酒廠等業者相信都會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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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建議,如果真要實施禁令,那禁煙會比禁酒來得恰當。

“吸煙者的二手煙對周圍的人健康造成影響,喝酒的話對旁人沒有影響,如果要禁就應該禁煙。”

首邦再也咖啡酒餐商公會主席鄭懿銘也認為禁酒令並不可行,他表示,憲法並沒有闡明非回教徒不能飲酒,他也認為不同宗教的人應該互相尊重。

“現在的社會已越來越開明和開放,不應該再禁止這樣禁止那樣。”

他說,一旦這項禁令實行,預料將會使業者的營業額下跌。

“喝酒也是個人的事,我們不鼓勵喝到爛醉,但是我們也認為,喝酒是個人的事,如果禁止就已影響了個人的權利,畢竟憲法沒有說明我們不能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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