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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馬:可逗留15天 元旦起中印遊客免簽1年

(吉隆坡28日訊)從2020年1月1日起一年內,中國和印度遊客將享有免簽證入境大馬的便利,而逗留期最長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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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敦馬哈迪今日宣布,儘管我國暫時取消對這兩個世界上人口最多國家遊客的簽證,但根據1966年護照法令21(1)條文,中印遊客仍需要向我國相關單位登記,包括將其旅行計劃的詳細信息輸入移民局的電子登記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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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登記移民局電子系統

 

他發文告指出,中印遊客必須在向我國移民局電子登記系統登記後的3個月內來馬旅行。

 

“根據1963年移民條例,除了需持有效的回返各自國家的機票,有關遊客無需再申請任何其他通行證。”

 

他說,這些遊客只允許從當局依據1959/63年移民法令5(1)條文,在憲報頒布的機場或指定入境處。

 

入境須出示攜帶足夠錢

 

這些指定入境處為柔佛的新山關卡、第二通道、新山火車站;玻璃市的巴東勿剎;吉打的黑木山;以及砂拉越的雙溪都九、德東乾及峇都達瑙。

 

馬哈迪也指出,中印遊客入境時,必須向當局出示攜帶足夠款項以在大馬觀光。

 

他補充說,中印遊客在離開大馬45天之後,可以再次入境,程序與條件相同。總檢察署已於12月26日,在憲報頒布中印遊客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免簽證入境的措施。總檢察署已於12月26日,在憲報頒布中印遊客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免簽證入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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