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六甲8日讯)一名女子周一在爱极乐地方法庭认罪,承认于去年12月散布其前夫与另一名女子之间的淫秽照片和视频,并被罚款2800令吉。
25岁被告普特里诺法蒂玛(Puteri Norfatimah Ishak),在地方法官努阿菲卡宣读控状后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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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显示,该女子被发现持有存储在iPhone手机中的淫秽视频和照片。
该行为发生在2026年1月11日下午4点,地点位于马六甲中部爱极乐旧路(Jalan Ayer Keroh Lama)。她因触犯《刑法》第292条而被控,该条文规定,若罪名成立,可判处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
案情显示,受害者在去年12月收到姐姐转交的一段视频,而该视频相信是由被告的手机号码所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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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内容涉嫌涉及受害者与该女子前夫的性爱画面,并相信是在受害者不知情且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遭暗中录下。
被告还被指控将该视频分发给原告的几位近亲。受害者随后向警方报案,因为她对被告的行为感到不满和委屈。
被告没有律师代理,她在庭上痛哭流涕,恳求法庭从轻发落。
被告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法庭解释说,由于刚刚流产,加上要照顾父母,她当时情绪激动,才做出了这样的行为。
副检察官哈尼斯要求判处被告重刑,以儆效尤,因为该罪行涉及传播涉及特定身份人士的淫秽物品。
他表示,该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侵犯了受害者的尊严和隐私。
法庭随后判处被告罚款2800令吉,若其无力缴纳罚款,则需服刑6个月。
法庭还下令销毁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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