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假消息觸犯通訊法令 臉書2男女罰3千

(吉隆坡13日訊)又是假新聞惹禍!再有兩人在臉書散播我國進口74個摻雜豬及牛肉貨櫃的假消息,而在地庭遭判處罰款3000令吉,否則將以坐牢一個月代替。
兩名被告分別是22歲的艾寧莎茲瓦妮(工藝學院畢業生)及32歲的莫哈末阿斯魯(工廠技術員)。地庭法官查曼在他們俯首認罪後,判處上述刑罰。
艾寧求情時聲稱,她目前打散工,月入僅1000令吉,她當時是無意散播這則假消息,更不知此行為已違法。
莫哈末阿斯魯則強調,此消息傳出後,他信以為真,才會分享帖文。他已訂婚,但由於生活費高,結婚計劃只好暫擱。
他表示,需撫養遠在吉蘭丹州的雙親,希望法庭輕判。
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的主控官諾哈妮副檢察司說,網民應證實消息的真偽後才分享,促法庭嚴懲兩名被告。
指牛肉摻豬肉74貨櫃通關
據控狀所指,艾寧於2017年7月21日早上7時45分,使用署名“Ann Syzwni”的臉書賬號散播假消息,意圖傷害他人感受。帖文指這則新聞是真的,74個摻豬肉及牛肉的貨櫃已通關,只有其中4個被攔截,並促勿購買進口牛肉,要求朋友廣傳消息。
莫哈末阿斯魯則是於2017年7月20日早上9時53分,使用署名“Rul Yusoff”的臉書賬號發布假消息。被告分享一則新聞,並帖文寫說,74個牛肉摻放豬肉的貨櫃已通關,部分可能流入超市及餐館,吁請朋友停止在外食用牛肉或羊肉,除非直接向本地牛肉商購買。
兩則帖文是於2017年8月1日早上10時左右,在旺沙馬朱新鎮永旺廣場的星巴克被讀取。
兩人因而抵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恐將面對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一年,或兩者兼施。
4男女散播同則假消息被控
在此之前,共有4名男女因散播這則假消息而被控上庭。最先被控的是一名家庭主婦,另外還有一名宗教學校退休老師、草藥業者及馬電訊退休僱員。
通訊及多媒體部的打假網站Sebenarnya.my說,社交媒體流傳多達74個摻雜豬肉的貨櫃順利通關的消息,而馬來西亞檢疫及檢驗服務局(MAQIS)總監拿督莫達魯丁已否認這個不實傳言。
他特別澄清,當局只充公4個貨櫃,其中僅有一個貨櫃是將羊肉、豬肉混雜放在一起。民眾在購買進口肉類時不必擔心,因為當局將確保每一種進口的肉類都能放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