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2日讯)教育部发出正式通令,现阶段不鼓励教育部官员、教师或学生以自费或接受赞助方式出国,参与课程、工作坊、会议、比赛及类似活动。
教育总监拿督莫哈末阿占在一封志期4月21日的公函中指出,若官员、教师或学生出国属于私人性质,他们须遵守现有程序,并由各部门主管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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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性质由部门主管决定
这份公函也是由莫哈末阿占署名签发,作为最新的出国许可补充说明。
他今日回复星洲日报时,以“这是管理事务,仅供内部参考,作为校长的依据”为由,表示无须就此公函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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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表示,公务性质的出国事务,是指以教育部或其属下任何机构名义进行,并使用政府拨款资源,涉及官员、教师或学生参与的项目或活动。
至于私人性质的出国事务,是指非以教育部或其属下任何机构名义进行的个人事务,包括宗教活动、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医疗、本人或近亲的婚礼、出席配偶或子女的毕业典礼、旅游等,并且不涉及政府拨款资源。
“属于私人性质的出国事务,仍须遵守现行程序,并取决于各部门主管的酌情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