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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14日訊)教育部聲稱,該部沒要求校方評估學生,以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參與雙語課程計劃(DLP)。
教育部是回覆《星報》的詢問時說,DLP計劃並沒任何條文指示校方評估學生,及決定學生是否有資格參與。
家長教育行動組織(PAGE)主席拿汀諾阿茲瑪早前提到,校方收到口頭指示,進行一些抵觸DLP現有指南的額外工作。
她說,這些“沒明文規定的要求”包括要求學生進行語文評估,再決定是否把他們分配到DLP班或非DLP班。而今年3月開學的新學年起,全面落實DLP的學校也須開設非DLP班。
教育部指出,經縣教育局、州教育局和校方的審核和交流後,才能批準學校實施DLP。DLP指南共有4項條件,校長須依據這些條件,決定開設多少個DLP班及其學生人數。
據知,這些條件包括充足的資源確保DLP班能繼續開辦、家長的同意及符合國語的最低要求。
諾阿茲瑪:教部勿添加新條件
針對教育部的上述回應,諾阿茲瑪認為,教育部須嚴格尊重指南;勿再添加新條件,限制DLP的發展了,同時也給予家長解釋清楚,別再有校長根據口頭指示行事。
她說,該組織堅持一貫立場,一切以該組織在1月11日向內閣部長提出的要求為準,也就是別再現有的指南增加那些沒明文規定的條件。
她強調,100%實施DLP的學校不應被迫開辦非DLP班,因為根本沒必要。DLP於2015年擬定的目標是想要逐步增加DLP班,所以教育部應計劃如何在全國的學校推行。
PAGE在36個組織的支持下,向31名部長提呈了備忘錄,尋求他們的支持以便在符合特定條件下繼續和擴大DLP的學校和班級。
此計劃於2016年開始落實,大約有300所學校參與實驗性計劃,可選擇以英語教數理科,家長可選擇是否要讓子女參與。
有關計劃也是鞏固國語和加強英語政策(MBMMBI)的其中一項計劃,目標是改善學生的就業能力和與全球競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