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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可援刑事法典對付 扎基爾應避開大馬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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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晉16日訊)砂大政治系教授兼政治分析員仄尼里阿米爾認為,具爭議性的印度籍伊斯蘭傳教士扎基爾應避開大馬政治,及不應發表有違馬來西亞多元民族精神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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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基爾應保持沉默,而不是插手,甚至評論當地的政治或國際關係。”

 

 

 

更甚的是,他說,扎基爾沒有必要將大馬人民與其他國家的人做比較。

 

 

 

仄尼里阿米爾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時,如是披露。

 

 

 

與此同時,律師尼詹巴西爾亦表示,倘若扎基爾繼續發表煽動性言論,可在煽動法令下勒令他停止這麼做,因為這種具惡意的言論將破壞大馬多元民族。

 

 

 

他指出,1948年煽動法令3(1)(e)條文下闡明,任何人在擴大不同種族、不同的馬來西亞人民群體之間互相敵視或圖謀不軌者,將抵觸法令,且有關法令可與1948年煽動法令第4條文同讀。

 

 

 

同時,他說,扎基爾的言論也可在刑事法典298A條文下被查,即言論對和諧帶來威脅。

 

 

 

不過,他認為,相較於煽動法,當局或不得不援引刑事法典對付扎基爾,主要是政府已有意廢除煽動法,因此,援引刑事法典條款似乎更為可取。

 

 

 

尼詹巴西爾說,扎基爾因在印度涉嫌洗黑錢及煽動極端主義被印度通緝,但獲得前朝政府發出我國永久居民證。

 

 

 

随著扎基尔发表极端言论,已引起许多人促请政府对扎基尔采取禁止令,或将他驱逐出境。

 

 

 

人力資源部副部長拿督馬夫茲亦告誡扎基爾,尊重當地習俗及遵守法律,即法律也適用於獲得永久居留證的人。

 

 

 

他相信扎基爾理解大馬法律,他們並非阻止扎基爾展開宗教活動,但必須確保國家種族和諧不受影響。他說,扎基爾應了解大馬人所享有的獨特的種族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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