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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讓騎士發生車禍 司機認罪罰6千監2天 吊銷駕照5年

(吉隆坡23日訊)疑不甘被騎士怒罵而開車切入摩多前方後緊急剎車,故意讓騎士發生車禍的華裔司機,今日在推事庭面對魯莽駕駛罪名時認罪,被判6000令吉罰款、監禁2天和駕照被暫停5年。

根據控狀,26歲的被告林錦宏(羅里司機,譯音)於周日早上9時19分,在賽布特拉路隆市市中心往谷中城的路段開車時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因此觸犯了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魯莽駕駛)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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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不超過5年和罰款不超過1萬5000令吉,並失去持有駕照資格或至少5年不能獲得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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