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權商業利益相互制衡 請尊重公民社會組織

(檳城9日訊)當政者與公民社會組織,長久以來不時因為環境保護、古蹟保存、愛護動物、人權等議題而出現意見分歧,造成緊繃關係,更偶爾出現火藥味濃烈的口舌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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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精英組織G25成員兼前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亞太區高級顧問拿督安華法扎(76歲),過去數十年活躍於多個本地及國際公民社會組織。他說,公民社會組織在制衡政府及商業利益上扮演重要角色,政府應尊重公民社會組織,謾罵或妖魔化對方並非成熟做法。

他說,一些政客仗着掌控權力,變得傲慢狂妄,面對公民社會的異議,就大放厥詞,撂出“你不喜歡就把我投出去”之類的話,這並非成熟政治人物應有的風範,好政府應懂得尊重公民社會,並經得起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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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好的政府也需被監督

 

問:公民社會運動或非政府組織的功能是什麼?如果有了好政府,是否意這類味這類運動及組織就不再有存在必要?

答:首先,我想點出詞彙使用上的混淆。一般上較常用的非政府組織(NGO)泛指非由政府直接成立及管理的任何組織。對於有關消費人權益、人權、古蹟、環境保護之類的組織,公民社會組織(CSO)是更合適的名稱。

捍衛爭取共同權益

公民社會組織代表的是人民聲音,捍衛和爭取的是各方在永續發展中的共同權益,起着與政權及商業利益相互制衡的重要角色。我們不能把一切都寄託於政府,再好的政府也需要時刻被監督及制衡。

公民社會組織是政府和商家的敵人?是發展的絆腳石嗎?我不認同這一點,因為真正的好政府及好商家反倒應該會非常歡迎公民社會組織。

 

應理性處理議題

 

問:你怎麼看待政府及公民社會組織的關係?

答:政府及公民社會組織之間存在緊繃關係是正常現象,就如同至親家人之間也會不時因意見不合而關係緊繃,關鍵在於要如何理性地處理議題及關係,而謾罵或妖魔化對方並非成熟的做法。

一些惡霸政客仗著掌控權力,變得傲慢狂妄,面對公民社會的異議,就大放厥詞,撂出‘你不喜歡就把我投出去’之類的話,這並非成熟政治人物應有的風範,好政府應懂得尊重公民社會,並經得起監督。

我不認為一個專業公民社會組織所提出的看法會有多麼激進,而只是聲量大了些。原因是為政者的耳朵往往被個人或政治利益所堵塞,為讓為他們聽得更清楚,聽得更明白,公民社會才會提高聲量。

我正面看待政府及公民社會組織之間存在緊繃關係,倘若雙方妥善處理意見差異,緊繃關系將會形成一股創造性張力(creative tension),雙方再透過聆聽及理性溝通,將能激盪出多贏方案,推動社會發展。

 

參加國際學生大會接觸社運

 

問:能否與我們分享你的成長經歷,及當初怎麼投身公民社會運動?

答:我於1941年出生在霹靂州司南馬,是7兄弟姐妹中的老大,父親是裁縫。我們一家於1943年,即二戰時期,搬到太平。當時的太平很國際化,有不少共和聯邦國家的士兵,常和他們一起玩橄欖球及交流,讓我知道了不少外面世界的事。

1957年,我們一家搬到檳城,父親在牛干冬經營布莊,而我則入讀大英義校。我當時努力讀書,不僅學術成績好,更是是多項田徑項目的學校,甚至州級紀錄保持者,奈何卻不獲大學獎學金,讓我開始認清現實社會的不公平。父親省吃儉用才讓我順利入讀馬大。

1964年,我當上了馬大學生會會長及全馬大學學生會會長,我們關注的不僅是學生福利課題及本地課題,也對國際議題如越南戰爭表達立場。會長身份讓我有機會遠赴加拿大參與國際學生大會,開闊視野,開始接觸到社運、人權及公益活動。

1965年,我回到檳城,投身喬治市市政局服務,當時市政局的市議員屬於民選,由社陣掌控,市政局那時候推行傾人民、傾小販等政策,讓我學習如何為民服務。1969年,林蒼佑出任檳州首席部長,我也有幸成為他的秘書。

 

推動成立檳消協

 

1969年,我開始推動成立檳州消費人協會,但由於公務員身份,不便發言,因此邀請莫哈末伊里斯擔任主席,我則擔任秘書。

伊里斯起初拒絕我的邀請,以為消費人協會純粹是關於購物的組織,理應由女性擔任主席,但在我解釋後,他才了解消費人協會的真正意義在於捍衛及爭取消費者權益。

檳州消費人協會的首個辦公室就其實就在我家,之後搬到浮羅池滑等數個地點,最終才落腳在目前的地點。我很高興在伊里斯及團隊的魄力和努力下,檳消協成為了國內最活躍的公民社會組織,持續為檳州乃至全國廣泛議題提出專業意見。

1974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IOCU)亞太區辦公室剛成立,我受邀擔任區域總監。之後在於1978年,被選為該組織全球主席,我當時才33歲,是該組織當時最年輕及首名來自第三世界的主席,此平台進一步開拓我的視野。

1991年,我結束了在IOCU長達17年的服務,加入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亞太區城市發展計劃,擔任區域高級顧問。在UNDP服務的12年間,我推動檳城永續檳城倡議行動(SPI),為檳城催生了檳城水源監督組織、關懷障友的“永續獨立生活及行動”、學習障礙項目等等。

我過去也參與推動創立多個國際日,包括移工日(12月18日)、反貪腐日(12月9日)、母乳哺育週(8月首週)、消費者權益日(3月15日)及濕地日(2月2日)。

我目前仍活躍擔任的職位包括檳城古蹟信託會信理員、大馬環境之友副主席、檳城論壇成員及Think City主席。

 

組織須有明確方向

 

問:目前社會上有越來越多各類型非政府組織,你怎麼看待這種現象?這些非政府組織素質如何?是否有氾濫趨勢?

答:確實,目前社會上的非政府組織(NGO)越來越多,種類除了以公共利益為主軸的公民社會組織(CSO),還包括政府辦的非政府組織(GONGO)、傾商非政府組織(BINGO)及政黨外圍組織等等。

我不能說非政府組織氾濫與否,因為百花齊放是民主社會應有的空間。但坦言,各組織成立的核心價值及用意各異,素質確實參差不齊,國內一些所謂的非政府組織行為流氓,屢次滋事動粗,卻一再被放任。

一個好的非政府組織,尤其公民社會組織必須要有明確方向及好的領導,時刻秉持誠信,在反對原有制度的當兒,也要能專業地提出建設性替代方案,理性及和諧地制衡政府及資本主義者。

 

曾兩度槓上李光耀

 

問:你參與公民社會運動數十年,迄今有哪些難忘經歷及面對過的挑戰?曾否遭威脅及擔心過本身安危?

答:公民社會運動之路荊棘滿佈,並不好走。最令我難忘的經歷是60年代擔任全馬大學學生聯合會會長,及70年代擔任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亞太區總監時,兩度槓上新加坡政治強人李光耀。

新加坡當時還未脫離馬來西亞,李光耀為阻止反政府思想滲入南大校園,不僅禁止成立新加坡學生會,還在馬來西亞國會上促使通過法案,規定學生入讀大專前需獲得大專入學准證。這准證表面上是教育部發出,實為內政部審批。

1964年,全馬大學學生聯合會大會在沙登農業學院召開,我們請來時任新加坡首長李光耀當嘉賓。身為會長的我在會上致詞時,不懂哪來的傻勁及勇氣,就當面狠批上述不合理的做法,但他確實太強勢,最終爭取不果。

新加坡於1965年脫離馬來西亞,馬來西亞政府於1967年就終止“大專入學准證”政策,而新加坡政府則在該國重新通過類似法案,此政策一直實行至1978年才取消。

我第二次和李光耀槓上是我70年代中開始出任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亞太區總監時,我們那時議決把區域辦公室設在新加坡,但李光耀不想我去搗蛋,屢次申請都不給我發工作准證。但也好,辦公室因此設在了檳城。

此外,我早年在捍衛目前已被拆除的喬治市姓郭橋時,不僅慘遭無禮驅趕,還曾被人以‘你最好別再來,否則你自己小心!’等惡言恐嚇。我當時沒有顧慮太多,只是報警備案,又回到現場繼續抗爭。

當初決定投身公民社會活動,就已做好心理準備要面對來自各種勢力的挑戰。對於人身威脅等情況,我也沒想太多。我相信因果論,因此只要心存善念,所做一切都憑良知,問心無愧,上天自有安排。

反倒是動機不良及處事不正者,包括政治人物,才應該要多想想自己的未來,因果報應終有一天會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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