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政府決定是否合法逗留” 內政部將發難民卡

(八打靈再也29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透露,內政部正在研究發出難民卡的方式,只有該部轄下機構所發出的難民卡才可被接受。

他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內政部將會發出難民卡,而不是由聯合國難民署(UNHCR)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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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UNHCR發出的難民卡有效?大馬政府才是唯一可以決定一個人是否可以在我國合法逗留的單位,政府轄下機構才能發出難民卡。”

他說,只有政府有權為羅興亞難民提供庇護,而不是其他單位。

質疑“向UNHCR登記”真偽

他指出,國內有許多羅興亞難民自稱他們已經向UNHCR登記,但是這種說法的真偽是充滿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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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是國內羅興亞難民長久以來存在的問題,如今向UNHCR登記的羅興亞難民有15萬人。

“我國唯一的登記機構是國民登記局,由總監拿督魯斯林領導。他是我國最合法的登記單位負責人,我國為何還要有其他單位負責登記?”

馬沒法律框架管制難民權益

韓沙再努丁曾於2020年4月說,政府不承認羅興亞難民的身份,而是把持有UNHCR難民卡的他們歸類為非法外勞。

他說,我國不是1951年難民公約或1967年難民地位協定書的簽署國,並沒有法律或行政工作框架管制國內難民的地位和權益。

另一方面,韓沙再努丁指出,有關當局還在追捕從雙溪峇甲樂勞移民局扣留營逃出的61名難民。

他說,當局正在確認他們的所在地,相信他們逃往雪州士拉央。

共有528名羅興亞難民於4月20日從上述扣留營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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