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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萊納斯建廢料槽前 環保組織:須先諮詢民意

(吉隆坡3日訊)非政府組織大馬自然之友(SAM)說,當局在批准萊納斯永久廢料儲存槽(PDF)處理儲存水瀝濾化固體廢料(WLP)的程序方面,必須透明,且需事先咨詢民眾的意見,並取得民眾的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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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萊納斯近日宣佈已獲得彭州政府批准,以在距離關丹約30公里的武吉吉膽建設永久廢料儲存槽一事感到‘震驚’。”

《透視大馬》引述該組織的談話指出,有新聞報導指這項決定取決於原子能執照局(AELB),但當局目前尚未作出任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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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需根據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進行環境衝擊評估(DEIA),以及根據1984年原子能執照法令對輻射性的影響展開評估(RIA)。”

該組織主席米娜絲拉曼週一發文告說:“因此,這不僅需要AELB批准,同時也必須獲得環境局的批准,因為當局需要對該設施進行環境評估及輻射性的影響展開評估。”

她說,環境沖擊評估及輻射性影嚮評估報告必須同步進行及妥善完成,在獲得環境局或原子能執照局的批准前,需先咨詢民眾意見,並獲得充分的民眾的參與及反饋。

“政府機構不應在任何壓力下匆忙批准PDF的建設,必須確保公共衛生、安全及環境考量都已經過評估。”

萊納斯曾於上週宣佈,彭州政府已批准在武吉吉膽建設永久廢料儲存槽。

此外,萊納斯副總裁兼董事經理馬沙阿末也闡明,彭州政府的批准信是大馬政府為更新萊納斯營運執照所設下的關鍵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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