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善用公帑

政府應善用公帑較早時,在不同的政府部門發言人先後宣佈第二經濟振興配套所涉及的款額後,民眾馬上如墜五里霧,不知孰對孰錯,孰真孰假,事因他們所公佈的款額分別為300億及500億。

直至財政部副部長江作漢週四(3月5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迷你財政預算案的第二經濟振興配套,並建議政府撥出總共100億令吉的行政與發展開銷後,民眾才得以定下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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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政府致力拯救經濟之際,仍有一些商家不斷要求政府撥出更多款項拯救商界。

其實,在國家經濟陷入危機之際,政府利用公帑,包括納稅人繳付的稅款來拯救國家經濟,以及協助國內商家及民眾渡過經濟危機,原屬無可厚非之舉,不過,這不表示政府應該毫無節制的施予經援。

一些經濟學家早前就曾指出,雖然在去年引發的這一波金融海嘯確實影響了許多國家的經濟發展,甚至嚴重波及國際各領域的發展,但這些受打擊的國家多是依靠經貿及金融業,而它們的共同點就是缺乏天然資源。

值得慶幸的是,大馬並不在此例,因大馬不但擁有豐富的天然資源,而且大馬的人口及國家收入至今仍成正比,所以,即使大馬的經濟發展受到影響,大馬也不至於需要花費大筆公帑救援商家或民眾,這是因為豐富的天然資源,包括石油就是大馬最主要的財富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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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許多家產豐厚的企業家或商家卻基於個人利益受損,而假借金融海嘯之名,行撈取個人利益之實。這些商家除了不斷頻頻喊窮,以及藉機裁員,同時還一再通過輿論壓力向政府施壓,以期把自己在這一波金融海嘯中所蒙受的虧損減至最低。

更令人氣憤的是,這些商家或企業家過去在牟取巨利後,卻鮮少撥出巨款回餽社會。

有鑑於此,希望政府在利用公帑扶助大馬經濟發展時,需三思而行,否則,大馬最終必將嘗到先甜後苦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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