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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馬幣和外匯管制政策 國行8措施3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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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6日訊)國家銀行進一步放寬馬幣和外匯管制政策,以加強經商效率,新推出的8大措施將會從本月30日(週五)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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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行發表文告披露,為讓商家能更具彈性和效率,甚至是更好地管理外匯風險,及日常運作,將透過落實4項新措施來進一步開放外匯管制政策。

 

 

 

文告說,第一,國人可在國行批准下,依據個別需求時限為外幣來往戶頭對沖,不再局限於此前設定的12個月期限。

 

 

 

第二,國人在國內的財資中心將能自行通過擁有執照的岸內銀行,代表相關單位為外幣對沖,不再需尋求國行批准。

 

 

 

至於已向國行註冊的外國財資中心,也可自行通過擁有執照的岸內銀行或指定海外辦事處(AOO),代表相關單位為外幣對沖,也同樣不再需要尋求國行的批准。

 

 

 

國行文告提到,最後是外國人將能自行依照所預測的數據,通過指定海外辦事處為物品和服務貿易結算款項對沖,無須向國行申請。

 

 

 

與此同時,國行也放寬國內馬幣貸款定義,即公司充作“雜項開支”(miscellaneous expenses)的馬幣貸款便利將不再計入國內馬幣貸款,包括各種雜費和僱員差旅費等。

 

 

 

除了以上匯率管制措施,國行也宣佈在現有基礎下,落實4項新措施改善馬幣市場可及性和游資。

 

 

 

第一,外國人和公司將能通過指定海外辦事處在岸內交易時段之外的時間繼續交易馬幣,以加強馬幣的市場可及性。

 

 

 

第二,主要交易商將可為所有國行已發行的債券報價,而不局限於指標債券。

 

 

 

國行文告說明,市場參與者將能查閱外匯交易標准文檔指南,這是第三項新措施;至於第四項則與重購協議(REPO)有關,國行將加長重購協議期限和證券涵蓋範圍,讓重購協議更為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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