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國內地方

收3.5萬反口不放“毒販” 警長與7下屬被捕

(新山7日訊)來自新山至達城警區毒品罪案調查組包括1名警長及7名警員,共8人向一名因涉毒被捕的嫌犯的姐姐勒索4萬令吉,作為“放人”的酬勞,結果,這些黑警在收到3萬5000令吉後卻食言,嫌犯家人因此憤而報案。

警方接獲嫌犯家屬投報後,馬上逮捕了8名年齡介於20歲至50歲的警員,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84條文(勒索)調查此案,涉案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10年或罰款或鞭苔,或其中任何兩種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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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知,這8名來自毒品罪案調查組的警官和警員,他們是向一名早前因涉毒被捕的嫌犯姐姐勒索4萬令吉,並答應在收到錢後會釋放她的弟弟,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女事主最終交出3萬5000令吉。

8警延扣4天

不過,女子不滿警方在她交錢後,卻沒有釋放其弟弟,便到警局報案。

柔佛州總警長M.古馬周三發文告證實說,柔佛州警察總部於周一晚上約9時32分接到投報指至達城警區的數名警員涉嫌一起勒索案,因此已逮捕這些涉案者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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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將涉案者押往法庭申請扣留令,推事允準警方延扣所有嫌犯4天至周五(9日)。警方還在深入調查此案,民眾不要做出任何幹擾調查進展的猜測或評論。”

他強調,警方將致力於打擊同僚的誠信問題,以及不當的犯罪行為,以增強民眾對警方的信心。

M.古馬重申,任何犯罪的政府官員,都將在聯邦憲法8條款,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下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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