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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21万处理房贷 前银行经理认20罪罚21万

(马六甲2日讯)一名银行前销售经理被控利用权职方便收贿处理房屋贷款,从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共收贿21万1636令吉,今日在法庭承认所有20项指控,被法官宣判罚款21万令吉,无法缴付需坐牢63个月取代。

被告是37岁的莫哈末法其慕斯达化,他在通译员念出20条控状时,向法官依丽莎白承认所有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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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于2018年5月21日至2022年9月13日期间,身为一家银行的马六甲分行销售经理,共收贿21万1636令吉作为处理房屋贷款转介回酬,这些贿金之后被转入其弟弟及本身的银行户口。

被告的上述行为已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委员会法令第25(1)(A)条文。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兹鲁在求情时要求法官施予最低罚款,并指被告是初犯及已知错,同时被告目前没有固定工作,需供养3名孩子、妻子及父母。

本案主控官莎丽娜要求法庭施予被告相应的刑罚,以示警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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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最终判被告罚款2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坐牢63个月取代。被告过后已在法庭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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