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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8日讯)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前执法主任,因涉嫌收下1万令吉贿金,今日在新山地庭表罪成立,需要进行自辩。
这名43岁被告莫哈未祖法迪,为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国际协调与关系高级助理总监,因涉及此案已被暂停职务,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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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是指他在时任丹绒素里里区的执法主任时,涉嫌收取献金,因此于2021年5月23日被控。
法官拿督阿末嘉玛阿里芬在裁定被告表罪成立时,并提供被告三个选项,分别是被告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在被告栏内无需宣誓供证以及无需接受控方盘问,或是选择保持沉默的第3项自辩方式。
莫哈未祖法迪选择第一项,进行宣誓供证;法官因此与控辩双方择定开庭7日,即明年1月8日、13日、14日、2月17日和20日,并计划传招7至8名人证。
此案件主控官为大马反贪会(SPRM)副检察司林伟强负责处理,被告律师为法札利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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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莫哈末祖法迪是在2020年10月2日晚上10时,在新山耶耶哇路的一家餐馆,接受一名代表万哈未法勿兹船务公司的中介人给予的1万令吉,尽管对方并未要求回报,但被告当时身为海事执法机构丹绒素里里区主任,理应知道与职务有关。
当时其执法单位正在调查一艘于2020年9月17日遭扣留的船只,因此,被告触犯了刑事法典第165(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当时,被告并不认罪,法官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