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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200萬案 東姑安南膝傷 自辯展延

(吉隆坡20日馬新社訊)被控向一名商人收賄200萬令吉的聯邦直轄區部前部長拿督斯里東姑安南原定今早要出庭自辯,惟他因在上周五供證後跌倒導致右膝受傷,而展延今日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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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姑安南的代表律師拿督陳福泉在庭上披露,其當事人獲6天病假,從本月17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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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其當事人的右膝受傷,電腦斷層掃描(CT Scan)檢查結果顯示傷勢不重。辯方為所引起的不便致歉,並要求騰出審訊。

 

 獲6天病假

 

東姑安南是在上周五在高庭完成供證後,從證人欄下梯級時不慎跌倒。

 

主控官茱莉亞副檢察司不反對展延審訊。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擇定2月18日至20日、3月4日及5日,以及3月25日至27日續審。

 

高庭是在去年10月14日裁決,基於控方表面證據成立,進而諭令東姑安南必須出庭自辯。

 

據控狀所指,東姑安南被控身為公職人員即聯邦直轄區部長,通過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豐隆回教銀行支票,收取該公司主席丹斯里蔡景康的200萬令吉,這張支票匯入與他有利益關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聯昌銀行戶頭,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與他有公務關系。

 

東姑安南被指在2016年6月14日於聯昌銀行白沙羅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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