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收賄15萬證據不足 市局前官員當庭釋放

(吉隆坡8日訊)被控收受15萬令吉賄賂的吉隆坡市政局公共交通及工程組前高級副主任沙布丁莫哈末沙烈,因控方證據不足下,在此間地庭被裁決表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法官蘇扎娜是在聆聽10名控方證人供證和控辯雙方陳詞後,作出上述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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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新社》報導,沙布丁被控收受Tegap Elit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謝志升(譯音)15萬令吉賄金,作為承認對方申索工程費用的相關酬勞。

他被控在2018年8月13至19日期間,於Ukay Perdana一間單位內犯下上述罪行,抵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一旦罪成,最高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本案的主控官為來自反貪污委員會的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被告的律師是德伊瓦恩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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