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收賄和任人唯親 縣會秘書加控4罪

(怡保7日訊)一名前司南馬縣議會秘書於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期間,涉嫌以時任職權委任服務供應商,收取共約6170令吉的賄賂與任人唯親,今日在怡保反貪污法庭被控以4項貪污控罪,被告否認有罪。

Advertisement

現任職於霹靂體育理事會助理主任的被告莫哈末沙尼占(35歲),此前已於9月10日,在類似索賄行為下被控2項罪狀,加上今日提控的4項,被告總共背負6項貪污罪。

怡保反貪污法庭法官英蒂拉在被告否認所有控罪,並聆聽了霹靂反貪委會主控官努魯瓦希達與辯護律師阿末古賽里的陳述後,批準被告以合共1萬5000令吉保釋金,外加一名擔保人及每月準時到霹靂反貪委會報到為條件,保釋外出候審。

ADVERTISEMENT

法官也批準將9月10日的2項控罪,轉移至11月27日,聯同今日的4項控罪作文件管理程序。

被告今日的第一項控狀指出,被告於2017年12月16日,在司南馬縣議會的辦事處,涉嫌以時任司南馬縣議會秘書的職權,委任一家公司作為縣議會度假屋的肥皂供應商,並通過政府付款憑單索賄304令吉,而有關公司的持有人是其妻姨。

被告的第二項控狀指出,被告於2018年4月2日,在司南馬縣議會的辦事處,涉嫌以時任司南馬縣議會秘書的職權,委任一家公司作為縣議會度假屋的肥皂與畫框供應商,並通過政府付款憑單索賄1316令吉,而有關公司的持有人是其妻姨。

第三項控狀指出,被告於2017年12月20日,在司南馬縣議會的辦事處,涉嫌以時任司南馬縣議會秘書的職權,委任一家公司作為縣議會度假屋的肥皂與清潔劑供應商,並通過政府付款憑單索賄2050令吉,而有關公司的持有人是其妻姨。

第四項控狀指出,被告於2017年7月25日,在司南馬縣議會的辦事處,涉嫌以時任司南馬縣議會秘書的職權,委任一家公司作為縣議會所主辦幸運抽獎活動的紀念品供應商,並通過政府付款憑單索賄2500令吉20仙,而有關公司的持有人是其妻子。

被告在這4項控罪中,涉嫌抵觸了反貪委會法令23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24(1)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將可被監禁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多。

法官過後批準被告分別以前2項控罪共7000令吉、第三項控罪4000令吉,以及第四項控罪4000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保釋外出候審,同時被告必須每月定時到霹靂州反貪委會報到。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