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兼洗黑錢 前銀行經理控10罪

(新山28日訊)32歲前銀行業務發展經理涉嫌收賄29萬400令吉,作為批准一家工廠5個地段貸款,過後再把賄金轉移至不同人的戶口,牴觸反貪污和冼黑錢罪行。

Advertisement

 

被告賴慶祥(譯音)今天在新山地方法庭,面對1項貪污和9項冼黑錢指控時,皆不認罪。

ADVERTISEMENT

 

地庭法官卡馬魯丁批准被告以4萬令吉保釋,護照須被扣押,案訂則展至3月22日過堂。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