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支持伊国组织 孟男判监10年
(吉隆坡12日讯)承认通过脸书平台支持伊斯兰国组织(Daesh),一名孟加拉男子今日被高庭判处坐牢10年。
法官拿督阿兹哈裁定,29岁被告莫哈末迪达鲁(餐厅员工)罪成,刑期从今年7月21日逮捕日算起,并谕令被告刑满后就要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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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遣返回国
被告被控于2024年5月27日早上8时,使用脸书账号“Al Mubin Islam”,为伊斯兰国组织提供支持,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服刑最高40年或罚款,以及用于犯罪用途的资财可被没收。
案情显示,警方发现被告通过分享照片、视频和其他相关内容,推广伊斯兰国组织;而一份由孟加拉语翻译人员撰写的分析报告也进一步证实此事。
主控官为阿夫达马力兹副检察司,被告无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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