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3日訊)兩個月前散播的擄人摘器官並售賣給柔佛州醫院的抖音短片訊息又在社交媒體傳播,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否認發生在州內,並斥責這是虛假訊息。
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發文告表示,警方於本月11日凌晨12時27分接獲投報稱,社交媒體“Aestheticharu”的賬號上傳了一段11秒鐘的抖音視頻,視頻內容具污衊,宣稱發生了綁匪擄人並將人體器官販賣給醫院的活動,這類事件也發生在柔佛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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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經查證,警方並沒有接獲任何有關擄人摘器官的投報,上述視頻內容具有污衊成分,訊息皆屬虛構。
散播假訊息可罰5萬監1年
“任何涉及散播上述訊息者,可在刑事法典第505(b)(破壞公共安寧)條文下被對付。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高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同時,警方也援引1998年多媒體及通訊法令第233條文開檔調查此案。一旦罪成,違例者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1年或兩者兼施。”
在這之前,卡馬魯查曼於10月5日也發出文告,否認以訛傳訛的上述視頻內容,並斥責該視頻屬不法分子企圖引起公眾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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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勿也呼籲公眾,不要輕易相信、分享及散播未經證實的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