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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23犯罪前科 “拿督斯里”控威脅警長

(新山2日訊)自稱擁有“拿督斯里”頭銜的印裔男子涉嫌敲詐及勒索,甚至出言威脅執行逮捕任務的警長,他昨天被提控上庭,惟否認有罪,獲準保外候審。據警方調查發現,他竟擁有23項犯罪前科。

柔佛州總警長拿督阿育漢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這名印裔嫌犯的“拿督斯里”頭銜相信是來自蘇祿,並不受我國政府承認,他與一名本地印裔同夥是昨日被押往新山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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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今年2月22日,年約50歲的受害者在新山的斯里阿南警區報案,指嫌犯以暴力威脅償還一筆債務,警方因此援引刑事法典第385(企圖勒索)條文調查此案。2月25日晚上8時30分,警方逮捕分別為56歲的“拿督斯里”和41歲的同夥。

警方調查發現,該名“拿督斯里”嫌犯曾於1980至90年代,兩度遭緊急狀態條例(Ordinan Darurat)逮捕,被扣在新邦令金和木寇島(Pulau Jerejak)扣留營。

他指出,調查報告已呈交副監察司,被告也在刑事法典506(刑事恐嚇)條文,並在第34(同謀)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處7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他透露,警方不排除從事回收廢鐵(besi buruk)的“拿督斯里”嫌犯,向非政府組織捐款,以塑造形象及獲取庇護,因為自嫌犯被捕後,便有許多非政府組織包括伊斯蘭非政府組織試圖美化嫌犯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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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無論嫌犯擁有“拿督斯里”、“丹斯里”或其他任何頭銜,還是背後有勢力撐腰,警方將不留情面嚴厲執法,絕不姑息任何犯罪分子。

出席者包括柔州刑事罪案調查主任莫哈末尤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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